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3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衍生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新产品的研发,产品价格、主要供货商或销售客户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汇率、利率发生重大变化等);
(六)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七)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九)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一)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二) 公司新增承诺事项和股东新增承诺事项;
(十三)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四)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五)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六) 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七) 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半年度、年度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十八)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九)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二十)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二十一)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二十二)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二十三)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二十四) 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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