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5-139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会在战略与 ESG 管理
委员会成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 ESG 相关的策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关注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 ESG 事项,监督 ESG 事项年度履责情况,
并提出建议;
(八)审阅公司年度 ESG 报告并提出建议;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成员(紧急情况下,经全体成员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1 名成员主持。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应附反对票成员的意见。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成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成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 1 名成员最多接受 1 名成员委托。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
必要时在保障成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可列席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必
要时亦可邀请公司非成员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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