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920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92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周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程世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周放历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办公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重庆浩康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康医药”)承租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 60 号 17 楼
的办公场地,并与浩康医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
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总金额为 144 万元,合同执行良好。鉴于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的办公场地已经满足办公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公司拟提前终止对上述办公场地的租赁,并与出租方浩康医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涉及未执行合同金额为 7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办公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邹潜、邹江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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