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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6:14:17 股吧网页版
德众汽车: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920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7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1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 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
责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人组成,成员全部为当届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
举或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ESG 委员会委员应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面情况、国内外行业现
状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 ESG 相关法规和政策,具备战略眼光,能够识别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能够为公司 ESG 管理提升提供指引,并有能力管控公司 ESG 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第八条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ESG 委员会委员,可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围绕ESG 委员会策略及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 ESG 战略规划、策略目标,搭建管理体系;

(二)评估、审议公司在 ESG 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

(三)审核公司年度 ESG 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ESG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推动 ESG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起草公司 ESG 治理架构体系、
战略规划、治理结构、制度和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二)负责落实公司的 ESG 事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推进 ESG
相关事宜落地执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并向ESG 委员会建议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负责 ESG 相关报告的编制,落实 ESG 委员会的要求,收集、整理公司
各部门、子公司的各项指标、信息,编制 ESG 报告并对外披露;

(四)关注 ESG 未来发展方向,了解 ESG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 ESG 发展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关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等。

第十一条 公司应向 ESG 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ESG 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十二条 ESG 委员会的提案须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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