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18:32:56 股吧网页版
田野股份:关于取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资格并收回其权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0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资格并收回其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资格并
收回其权益的议案》,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资格并
收回其权益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取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资格并收回其权益的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一)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二)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提
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
核意见》。

(三)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五)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370,000 股公司股票已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二、取消部分持有人资格并收回其权益的基本情况

根据《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对象辞职:参加对象已考核完毕并合格的份额权益继续有效,剩余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受让人返还该参加对象对应原始认购金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或将该部分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以该参加对象原始认购金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与出售金额孰低值返还参加对象,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鉴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收回。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拟收回的未解锁权益份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
额(万份) 额的比例(%)

1 钟文丰 30 4.71%

2 李能 18 2.83%

合计 48 7.5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