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136
证券代码:874194 证券简称:泰凯英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二十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 10%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 实际支配 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 10%以上股份 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 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托他人代为管理。
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公司控股股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 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为管理。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公告编号:2025-136
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二)删除条款内容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该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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