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8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
会成员由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审计部负责人 1 名。审计部负责人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任免。内部审计负责人如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不得随意撤换。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制(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专项审计工作计划。
2.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3.负责对公司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年度经济效益及竣工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公司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6.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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