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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8:41:07 股吧网页版
铜冠矿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8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对公司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审议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并提出意见后报董事会审批;

(五)及时监控和跟踪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重大进程或变化情况及时通报全体董事;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证券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证券部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投资,须将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以及洽谈情况上报证券部;

(四)由证券部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证券部。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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