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6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等
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议事范围
第四条 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待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六)《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免及报酬事项;
(八)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九)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十一)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十四)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方案;
(十五)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所述交易,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五条 凡下列事项(除股东会审批权限外),经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即
可实施: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