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行使完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机制,民生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9.17 元/股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T 日)向网上
投资者超额配售 4,602,273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宏远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
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4,602,273股)。
宏远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宏远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9.17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30,681,823 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4,602,273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
至 35,284,096 股。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由 122,727,291 股增加至 127,329,564股,发
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
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220.28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30,681,823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135.23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2,355.52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83.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1.72 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民生证券已共同签署《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股数 延期交付股数 限售期安排
号 (股) (股)
1 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1号 1,363,140 1,363,140 12 个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2,726,224 1,192,133 12 个月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00 12 个月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00 12 个月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00 12 个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6 一创业富显9号精选定增集合资 110,000 110,000 12 个月
产管理计划)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
7 丰多空进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495,000 495,000 12 个月
金)
8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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