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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39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
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行使完毕,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490 万股,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完成股份登记。本次新增发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 61.87%减少至 59.63%,权益被动变动达到 1%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持股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锦华新材 股票代码 920015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少股数 减少比例
(股)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因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被动稀释 0 2.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 (股) 例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80,837,240 61.87 80,837,240 59.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837,240 61.87 80,837,240 59.63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增持/减持计划存在差异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是□ 否
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增发登记确认书》。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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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