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8:58:49 股吧网页版
锦华新材:浙商证券关于锦华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

关规定,对锦华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16 日,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

华新材”)发行普通股 32,666,667 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

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8.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2,900,00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145,980.52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

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0,976.41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集资金金额 (%)

整后)(1) (2) (3)=(2)/(1)

1 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 锦华新材 50,689.75 0 0%

2 500 吨/年 JH-2 中试项目 锦华新材 2,300.00 0 0%

3 酮肟产业链智能工厂建设 锦华新材 6,310.50 0 0%

项目

合计 59,300.25 0 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0900053210008 472,339,447.91
有限公司 司衢州分行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 19730101040023486 23,000,000.00
支行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66286656468 63,105,000.00
有限公司 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合计 558,444,447.91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 IPO 存在超募资金,由于 尚未确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因此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

在不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