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丹娜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丹娜生物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建筑面积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3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8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30,753.2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69,246.79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招股说明书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30,200.00 10,000.00
2 新产品研发项目 15,433.23 1,456.92
合计 45,633.23 11,456.92
三、本次调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具体情况
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划时间较早,其建筑规模及设计方案是根据
当时的建设成本、预计的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目前,公司根据现实业务发展需 要,优化了建筑设计,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由
招股书披露的 40,000.00 平米调整为 45,141.46 平米,该项目原计划使用 1 亿元上
市募集资金保持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调增的面 积主要用途为办公、研发、食堂及其他等。该调整能够满足公司经营以及未来战 略布局规划的要求,更加有利于募投项目发挥作用。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功能 原建筑面积 调整后建筑面积 差额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1 生产 14,108.00 14,108.00 -
2 研发 6,768.21 8,158.63 1,390.42
3 办公 7,154.12 10,183.16 3,029.04
4 医学检验、生物检测等 4,006.36 4,0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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