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920005 证券简称:鼎佳精密 公告编号:2025-147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结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8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 200 100% 0 0% 0 0%
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楚玉、王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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