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5-155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293,6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张俊因个人原因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293,6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陶奕、马雅清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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