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纬达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414,0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7,287,714.5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57,892.09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329,822.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032017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公司于2022年12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续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在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约主体保持不变、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757900498310138 4,073,116.9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 9550880053831000770 37,546,580.35
合计 41,619,697.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 315,329,822.43 285,677,451.00
合计 315,329,822.43 285,677,451.00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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