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ST 凌云 B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含,下同)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 0.290 美元/股(含,下同)
● 回购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 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无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美元尚需履行购汇程序,经问询购汇专户银行,正常的购汇审批时间大约需要 5 个工作日;
2、鉴于公司股票已连续多日跌停,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交易类指标退市而无法实施回购股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的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5 月 22 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超
过 20%且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达到了《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及“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形。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5/22,由董事长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万元~3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0.290 美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958,679股~1,438,019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8%~0.4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C99029197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净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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