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预受此次竞争要约方式和程序的特别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伊泰 B 股向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新潮”)的全
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468,252,870 股,占
ST 新潮总股本的 51.00%,要约收购价格为 3.40 元/股,支付方式为现
金。ST 新潮股东预受伊泰 B 股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 706099,申
报简称为新能收购。伊泰 B 股本次要约收购 ST 新潮的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鉴于 ST 新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告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帝石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金帝石油拟要约收购 ST 新潮 1,360,099,165 股股份(占 ST 新潮
总股本的 20.00%),因此本次伊泰 B 股要约收购构成竞争要约。金帝
石油要约收购的价格为 3.10 元/股,支付方式为现金。ST 新潮股东预
受金帝石油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 706096,申报简称为新潮收购。金
帝石油要约收购 ST 新潮的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
如已预受金帝石油要约的 ST 新潮股东拟使用同一笔股份预受伊泰 B
股竞争要约,需委托证券公司撤回对金帝石油的预受要约后另行申报。
要约期限内的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金帝石油要约
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6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
伊泰 B 股本次要约不以 ST 新潮是否能够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作为生效
条件,要约收购期间若 ST 新潮股票停牌,ST 新潮流通股股东仍可办
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伊泰 B 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境外安全审查为实施前提;境外安全审查
不会对本次要约收购构成实质性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
伊泰 B 股要约和金帝石油要约分别使用不同的申报代码和申报简称,
具有不同的收购价格、收购比例上下限和起始日期,提醒广大投资者
关注并准确识别上述差异,避免错误申报。
伊泰 B 股本次要约收购 ST 新潮的生效条件为截至本次要约期限内最
后一个交易日 15:00,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 ST
新潮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904,138,831 股(占 ST 新潮股份总数的
28.00%)。因股价波动及 ST 新潮现有股东预受要约情况均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可能无法取得目标比例的风险。若要约期限届
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
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泰 B 股”)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要约收购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 ST 新潮控制
权,详情参见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潮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鉴于 ST 新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告金帝石油出具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金帝石油拟要约收购 ST 新潮 1,360,099,165 股股份
(占 ST 新潮总股本的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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