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形式
(一)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
由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会议审议讨论首席执行官按照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职权提出的具体议案,并由首席执行官作出最终决定。
(二)首席执行官工作会议
由首席执行官决定的参加人员组成。
会议讨论贯彻落实首席执行官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召开的条件
(一)首席执行官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权时;
(二)董事会要求首席执行官进行工作汇报时;
(三)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授权首席执行官行使某项职权时。
第四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首席执行官决定会议的内容、方式、地点和参加人员;
(二)首席执行官召集和主持首席执行官会议,或授权执行总裁或副总裁召集和主持;
(三)首席执行官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总裁代行其职权,或由首席执行官会议决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权。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
工
(一)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执行总裁协助首席执行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副总裁协助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分工负责旅行社企业运营、旅游主业、多种经营等专项工作。
(四)财务总监协助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分工负责财务会计专项工作。
(五)总裁助理协助执行总裁、副总裁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 首席执行官资金、资产运用权限
首席执行官决定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公司净资产3%的资金、资产运用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但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或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首席执行官的报告制度
首席执行官每个会计年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应不少于一次,但董事会另有要求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 附则
本细则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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