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哈尔滨瀚霖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关于哈尔滨瀚霖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哈尔滨瀚霖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哈尔滨瀚霖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目 录

一、基本情况......3

问题 1.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合规性......3
二、业务与技术......4

问题 2.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增长合理性......4

问题 3.不同业务模式及存货管理情况......6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8

问题 4.收入确认合规性及准确性......8

问题 5.经营活动现金流短缺及流动性风险......10
四、其他问题......11

问题 6.其他......11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1)2020 年 4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良勇以债权出资 1,300 万元。(2)2021 年,陈良勇将其对公司的 297 万元出资额以 29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联投企管。联投企管共有 7 名合伙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陈良勇的父亲陈明喜原系联投企管的有限合伙人,代陈良勇持有联投企管 41.07%的份额。2025 年 6 月,陈明喜将其持有联投企管份额作价 0 元转让给陈良勇。(3)2020 年,晟汇投资出
资 2,000 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2022 年,晟汇
投资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以原价 2,000 万元转让给陈良勇。2025 年,黑龙江交润出资 4,000 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365.52 万元,出资 1,500 万元受让陈良勇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 171.34 万元。晟汇投资为黑龙江交润股东,持股比例 49%。(4)公司股东哈尔滨创投、哈尔滨企信、黑龙江交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良勇等主体签订的投资协议包含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投资条款。

请公司:(1)以表格形式说明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说明穿透后的公司股东人数。(2)说明公司历次国有股权转让履行的程序及合法合规性。结合晟汇投资出资黑龙江交润的具体情况及黑龙江交润投资公司的决策过程,说明晟汇投资入股及退出、黑龙江交润入股的背景、价格差异及合理性,相关行为是否涉及
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3)说明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可能在公司挂牌期间恢复效力,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以下简称《1 号指引》)1-8 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的要求。(4)说明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价格确定的背景、依据及合理性,股权转让价款的纳税合规性,是否需进行股份支付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请主办券商、律师:(1)对上述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下列事项的核查情况,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①核查公司股东、壹壹投资股东的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资金流水等,说明股东出资真实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代持情形。②说明联投企管的历史沿革、历次出资及份额转让价格、出资额实缴情况。结合对联投企管合伙人相关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相关代持形成及还原时的协议约定情况,说明代持关系及代持还原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代持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3)结合陈良勇对公司债权的形成情况、相关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债权出资的真实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 2.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增长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中国航发
集团、中国船舶集团等大型央企下属主机制造厂商和科研生产单位提供复杂金属零部件的精密加工、特种工艺处理和生产制造,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44.20%、63.30%、74.61%。公司订单获取方式主要为招投标和询比价。(2)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金额分别为 9,433.10 万元、14,624.91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