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6
公告编号:2026-113
证券代码:875083 证券简称:林泉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林先生、陈静女士、金彩美女士、王亚飞先生、薛立峰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建来先生、新夫先生、吴升华先生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全国股转系统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
公告编号:2026-113
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建林先生、陈静女士、金彩美女士、王亚飞先生、薛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闫建来先生、新夫先生、吴升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闫建来、吴升华、陈静
202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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