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7
公告编号:2026-100
证券代码:875083 证券简称:林泉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建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
公告编号:2026-100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102)。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闫建来、新夫、吴升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 17634 号)。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闫建来、新夫、吴升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100
1.议案内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对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6 年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6-103)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7672 号)。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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