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公告编号:2026-035
证券代码:875057 证券简称:斯丹姆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斯丹姆(北京)医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斯丹姆(北京)医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铁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曹铁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曹铁军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曹铁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宋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6-035
经审议,我们认为宋红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宋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彭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彭建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彭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正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正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杨正洪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杨正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胡允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允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胡允执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胡允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公告编号:2026-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谢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谢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谢卉为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谢卉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谢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惠宇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惠宇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次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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