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西科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并挂牌之推荐报告
2026 年 8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广东西科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冷链”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主办券商”或“我公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光大证券对西科冷链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西科冷链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项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光大证券推荐西科冷链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
业务、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
项目组与西科冷链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致同”)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广东西科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我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立项会议,对西科冷链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立项文件进行审核,经各立项委员审阅,表决结果:立项委员 5 名,5 票通过,同意广东西科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质量控制部门项目审核人员对西科冷链挂牌项目的主要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对西科冷链挂牌项目质量进行审核判断,为是否报送提供决策依据。质量控制部
门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月 15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向项目组出具了《关
于广东西科冷链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的内核审核意见》,并对底稿进行了验收。
2026 年 6 月 10 日,质量控制部门对项目组提交的审核意见回复无异议,同时
项目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由质量控制部门出具质量控制报告。经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确认,同意西科冷链挂牌向内核报送。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内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14 日对西科冷链股票拟申请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推荐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
开了内核会议。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分别为金温平、薛江、张芳、张飞、崔嵬、冯运明、刘莹芳,上述人员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指引》所规定的内核委员应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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