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推荐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生物”、“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报告。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我公司”或“主办券商”)对一诺生物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一诺生物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本主办券商与一诺生物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一诺生物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一诺生物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一诺生物权益、在一诺生物任职等情形;
(四)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一诺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本主办券商与一诺生物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投证券推荐一诺生物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一诺生物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
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一诺生物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内部审议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主办券商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5 年 6 月 4 日,项目组提交了一诺生物在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
挂牌项目立项申请;经质量控制部预审,2025 年 6 月 24 日,我公司投资银行非
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6 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参会的 5 名立项委员审议,以 5 票同意,0 票否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5 年 8 月 11 日,项目组提交了现场核查申请。2025 年 8 月中下旬,质量
控制部与内核部相关人员对投行系统提交的现场核查申请文件进行案头审核;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5 日,质量控制部与内核部相关人员对一诺生物进行了
现场核查。
核查的主要核查方法有:
1、访谈。访谈项目组成员、本次挂牌的经办律师、经办会计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情况和本次挂牌项目存在的问题;
2、实地察看。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3、检查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相关法规、内控制度规定,检查工作底稿的完备情况;
4、核查尽职调查事项的充分性。通过底稿系统复核底稿、访谈、多维度交叉复核等方式,检查项目组是否已充分履行了重要尽职调查程序;
5、检查工作日志、中介机构协调会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备忘录等资料;
6、审核全套申请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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