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8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主要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为市政、工业企业单位提供环境污
染治理装备系统、耗材产品和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7)等文件,环境治理项目系典型的环境、公共
行业政策环境变化产 设施。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直接影响政府环保投资力度,
生的风险 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的购置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影响。未来,
若因环境治理目标逐步实现,政府环保投入力度有所减少、监管强度有所
减弱,环保政策出现调整,则可能对环境治理行业发展产生较大的压力,
亦会推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伴随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对行业的政策支持,行业
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炭吸附法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
市场竞争的风险 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虽然公司在行业内
处于一定的领先地位,但若因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公司提供的产品及
服务价格降低和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兰炭、籽煤等是公司生产煤质活性炭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
往往与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态势呈正相关。而上述大宗商品除受全
球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外,国内经济发展及进出口政策也会引起供求关系
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 的改变,从而导致价格的波动。报告期内,虽然大宗产品价格能部分传导
险 到下游,但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原材料价格
短期内出现快速上涨而公司无法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及时将原材料涨价
的压力向下游传导,或无法通过降低成本、优化产品结构等方式抵消原材
料涨价的负面影响,则原材料采购在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的同时也会影响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进而造成公司经营业绩的较大波动。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72.91%、51.25%、
客户集中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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