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5009 证券简称:舜富精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六)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七)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八)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九)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十)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十一)要求公司将现金存到主要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且利率等条款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明显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
(十二)要求公司以银行存款为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进行质押融资;
(十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主要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进行检查,及时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审查情况上报董事会,以限制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杜绝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下简称“侵占”)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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