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二五年九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川精工”、“公司”)以及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国金证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到
贵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贵司要求,勤川精工、国金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修订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补充披露及修改,现逐条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审核问询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_GB2312(加粗) 1.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补充披露、修改的内容
本审核问询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历史沿革。 ...... 4
2.关于贸易商无锡东成。 ...... 32
4.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87
5.关于成本。 ...... 108
6.关于其他事项。 ...... 124
(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 ...... 124
(2)关于子公司。 ...... 149
(3)关于公司治理。 ...... 152
(4)关于存贷双高。 ...... 158
(5)关于应收款项。 ...... 166
(6)关于其他事项。 ...... 179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
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 197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
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198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由 YAO SU SU 独资设立,于 2018 年转让退出。(2)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减资后增资,其中,2023 年 10 月,陈晓锋、李星、卢致勇以各自持有的广东勤川股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无锡必晟进行股权激励。(4)2024 年 10 月,卢致勇借款出资;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代持,现已解除还原。
请公司说明:(1)YAO SU SU 出资设立公司背景,与公司董监高、股东、
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退出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外商投资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关于投资主体、投资行业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是否需要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安全审查程序及履行情况;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涉及资金出入境、返程投资,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外商投资管理、外汇出入境、税收是否依法履行审批、备案或登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2)报告期内各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公司减资后增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减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各次股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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