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录
声明事项...... 3
正 文 ...... 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6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7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9
四、公司的设立 ...... 13
五、公司的独立性 ...... 18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0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 26
八、公司的业务 ...... 3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40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 54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59
十二、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66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67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68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69
十六、公司的税务 ...... 72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 ...... 75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78
十九、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79
二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79
二十一、结论意见 ...... 81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勤川 指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精工
勤川有限 指 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
广东勤川 指 勤川精工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广州勤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东诚 指 广东新东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门勤川 指 勤川精工机械(江门)有限公司
无锡必晟 指 无锡必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会” 指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768 号”《审
计报告》
《发起人协议书》 指 《关于设立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为本次挂牌制订的,并将在公司本次挂牌后实施的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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