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由 YAO SUSU 独资设立,于 2018 年转让退出。(2)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减资后增资,其中,2023 年 10 月,陈晓锋、李星、卢致勇以各自持有的广东勤川股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无锡必晟进行股权激励。(4)2024 年 10 月,卢致勇借款出资;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代持,现已解除还原。
请公司说明:(1)YAO SU SU 出资设立公司背景,与
公司董监高、股东、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退出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外商投资
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关于投资主体、投资行业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是否需要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安全审查程序及履行情况;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涉及资金出入境、返程投资,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外商投资管理、外汇出入境、税收是否依法履行审批、备案或登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2)报告期内各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公司减资后增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减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各次股权变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2023 年 10 月股权出资与公司经营关联性、估值公允性,是否存在出资瑕疵。(3)无锡必晟参与人员的资金来源及出资缴纳情况、管理模式、服务期限、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股权激励是否均已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股权激励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4)卢致勇借款出资背景,王忡与卢致勇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关于代持解除的确认情况,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东人数是否存在超过 200人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
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股权激励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贸易商无锡东成。根据申报文件,(1)无锡东成与公司分别自主生产的产品在物理性质、工艺流程上存在本质区别,不构成竞争关系;报告期内,无锡东成已完成广州松下、无锡小天鹅的金属件贸易业务切割,目前仅作为公司贸易商身份持续向苏州三星销售金属零部件。
(2)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2 月,公司贸易商
模 式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1.48%、17.98%和 15.69%,主要为向关联方无锡东成销售金属件。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通过无锡东成销售给广州松下、无锡小天鹅具体金额,无锡东成是否向其他公司销售金属零部件,公司选取无锡东成作为贸易商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金属件业务是否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
有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是否构成同业竞争。(2)苏州三星供应商资质申报进展,是否存在障碍。(3)无锡东成获取苏州三星、小天鹅订单及报价是否独立;公司向无锡东成支付 1%的贸易服务费用是否定价公允、符合行业惯例;结合空调消费两级分化市场趋势、报告期后通过关联方无锡东成销售的在手订单情况、收入及毛利率等,说明公司终端客户苏州三星、小天鹅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说明公司与非贸易商客户在销售合同条款、销售定价、回款周期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根据《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补充核查上述事项(1)-(2),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3),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收入与客户。根据申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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