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问题 1 关于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的交易......4
其他事项......2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5年 6月 27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琦佳”、“拟挂牌公司”或“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问询函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3、本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 1 关于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关于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根据申报文件及前两次问询回复,长沙轩鹏与公司同成立于 2011 年,实缴资本与参保人数较少,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销售、委托加工、受托加工,金额较大,长沙轩鹏不具备外协生产能力,业务主要依附于公司。(1)请公司说明长沙轩鹏与西部宏远之间的客户保护协议签署时间、主要内容,长沙轩鹏自身不具备化成加工能力的情况下与西部宏远约定相关内容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相关协议的事实性。(2)请公司说明 2019 年收购江西凯琦佳后,未自行开发外协厂商,而是委托不具备化成能力的长沙轩鹏,进而转委托第三方提供外协服务,并由长沙轩鹏收取中间服务费的原因。请主办券商说明以上交易是否符合商业逻辑。(3)请公司详细说明和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腐蚀箔、提供腐蚀箔受托加工、采购外协、采购阳极箔)的具体情况,请主办券商核查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是否相互独立经营。(4)请主办券商、会计师结合终端核查情况,说明公司与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销售、采购交易是否真实。(5)请主办券商说明对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生产经营能力、股东背景的核查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董监高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长沙轩鹏及其关联方是否实际受公司控制。
回复
一、请公司说明长沙轩鹏与西部宏远之间的客户保护协议签署时间、主要内容,长沙轩鹏自身不具备化成加工能力的情况下与西部宏远约定相关内容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相关协议的事实性
(一)请公司说明长沙轩鹏与西部宏远之间的客户保护协议签署时间、主要内容
2013 年 1 月 1日,长沙轩鹏与西部宏远签署《客户保护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西部宏远受长沙轩鹏委托生产高压阳极化成箔,西部宏远按照自身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管理、检测和判定。双方产品具有共同特性,面对共同
市场。鉴于上述情况,在合作期间内,为规范和有效加深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西部宏远有义务对长沙轩鹏进行客户保护,不直接对接长沙轩鹏客户,不与长沙轩鹏已建立关系的客户进行供货合作;
2、长沙轩鹏同样有保护西部宏远客户之义务,不得与西部宏远已建立关系的客户进行供货合作,长沙轩鹏洽谈新客户时须与西部宏远备案确认后方可进一步开拓;
3、西部宏远或者长沙轩鹏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客户,本共同开拓市场之原则,另一方可与对方协商后继续供应高压阳极化成箔产品;因长沙轩鹏不在西部宏远处代工低压阳极化成箔产品,对同一客户,如西部宏远仅供低压阳极化成箔客户,则长沙轩鹏可供高压阳极化成箔,此类重叠不在此合同约定范围内;在市场拓展期间,双方核心客户的同类产品供应须做到杜绝重叠;双方非核心客户,如有偶发性重叠,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共同维护宏远品牌在市场的一致性。
文件签字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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