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15:31:14 股吧网页版
恒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989 证券简称:恒业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
求,2025 年 12 月 18 日以口头及通讯的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银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4

1.议案内容: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经提名,拟选举陈秀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秀银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颖辉、马正良、王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的管理与运作,根据董事会提名和推荐,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颖辉女生、马正良先生、邵安强先生;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陈秀银先生、王喜先生、陈文华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马正良先生、王喜先生、陈秀银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颖辉女生、马正良先生、邹旭峰先生。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颖辉、马正良、王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护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促进公司良性运作,经提名,拟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如下,任期三年:

议案 3.1:《关于聘任陈文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陈文华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议案 3.2:《关于聘任邹旭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邹旭峰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 3.3:《关于聘任鲁燕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鲁燕飞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 3.4:《关于聘任孙林忠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孙林忠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 3.5:《关于聘任黄亨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黄亨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 3.6:《关于聘任邹旭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