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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2 15:31:30 股吧网页版
顺科智连: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874986 证券简称:顺科智连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上市后

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二)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全部委员均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会
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主要
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检查公司财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九)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一)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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