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874986 证券简称:顺科智连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上市后适用的<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广东顺科通信设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85249000B。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anco
Intelligent Connector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纬四路 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特指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质量为根本,以诚信为基石。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紧固件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屋租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 机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模具制造。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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