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关于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主办券商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宏亿精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特殊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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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中文)、Times New Roman(西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文)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销售与回款 ...... 3
2.关于采购与毛利率 ...... 41
3.关于关联交易与财务规范性 ...... 75
4.关于历史沿革 ...... 88
5.其他事项 ...... 104
1.关于销售与回款。根据申报材料,(1)2023年、2024年、2025年1-5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1,871.30 万元、85,626.75 万元、35,513.85 万元,2024 年
收入增长。(2)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精密零部件覆盖被动安全、底盘悬架及转向系统等应用领域,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车。(3)公司客户相对分散,但销售人员仅 15 人,销售费用率处于较低水平。(4)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年5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8,507.85万元、23,894.99万元、22,344.24万元,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分别为 5,464.16 万元、4,362.33 万元、4,225.90 万元。
请公司:(1)关于销售收入。①结合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技术突破、产能释放、价格变动、客户拓展等,量化说明公司 2024 年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带动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客户、产品情况。②说明公司收入波动与原材料采购、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关键资源要素变化是否匹配,与可比公司、下游客户行业景气度是否存在显著差异。③按照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车等分类,列示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说明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④按照被动安全、底盘悬架及转向系统等应用领域,列示说明各领域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说明各领域的主要客户情况。⑤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补充披露。(2)关于主要客户。①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复购率、购买规模及购买频率的分布情况,说明公司客户数量、交易金额及占比,公司销售是否持续、稳定。②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客户数量及变动情况、开发客户的方式、销售人员职责分工等说明公司客户相对分散情况下销售费用较低、销售人员较少的原因,销售费用与公司业务、业绩规模是否匹配,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③说明主要客户的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作背景、主要产品、是否签订框架协议、经营规模与其交易规模是否匹配,结算模式、信用政策。(4)关于应收款项。①补充披露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款项规模及其占收入的比重、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②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客户信用政策相匹配,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收入的情况。③补充披露
涉及的主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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