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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关于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销售与回款。根据申报材料,( 1)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1-5 月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71,871.30 万元、85,626.75 万元、35,513.85 万元,2024 年收入增长。(2)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精密零部件覆盖被动安全、底盘悬架及转向系统等应用领域,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车。(3)公司客户相对分散,但销售人员仅15 人,销售费用率处于较低水平。(4)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 5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8,507.85 万
元、23,894.99 万元、22,344.24 万元,未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应 收 票 据 分 别 为 5,464.16 万 元 、 4,362.33 万
元、4,225.90 万元。

请公司:(1)关于销售收入。①结合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技术突破、产能释放、价格变动、客户拓展等,量化说明公司 2024 年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带动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客户、产品情况。②说明公司收入波动与原材料采购、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关键资源要素变化是否匹配,与可比公司、下游客户行业景气度是否存在显著差异。③按照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车等分类,列示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说明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④按照被动安全、底盘悬架及转向系统等应用领域,列示说明各领域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说明各领域的主要客户情况。⑤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对境外销售补充披露。(2)关于主要客户。①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复购率、购买规模及购买频率的分布情况,说明公司客户数量、交易金额及占比,公司销售是否持续、稳定。②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客户数量及变动情况、开发客户的方式、销售人员职责分工等说明公司客户相对分散情况下销售费用较低、销售人员较少的原因,销售费用与公司业务、业绩规模是否匹配,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③说明主要客户的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作背景、主要产品、是否签订框架协议、经营规模与其交易规模是否匹配,结算模式、信用政策。(4)关于应收款项。①补充披露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款项规模及其占收入的比
重、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②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客户信用政策相匹配,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收入的情况。③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报告期各期逾期金额及占比情况、涉及的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应收款项之间相互转换的情况,如有说明账龄是否连续计算;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降低应收账款规模的措施及有效性。(5)结合下游市场规模、业务拓展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往年同期对比的情况,说明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稳定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销售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走访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替代程序、细节测试等,对报告期内业绩真实、准确、完整、持续发表明确意见。(3)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对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采购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1)江苏钢小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济闽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主要供应商,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包括部分贸易商。(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江苏鼎之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耕晖实业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及参保人数均为 0,且均成立于 2021 年。
(3)2023年、2024 年、2025年 1-5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4.99%、16.39%和 18.44%,逐年增长,主要是汽车精密零部件毛利率带动。(4)公司生产人员共计 903 人,人数较多。

请公司:(1)关于供应商。①说明公司向江苏钢小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济闽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集中采购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采购依赖,供应商集中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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