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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7:26:00 股吧网页版
三地一芯:关于制定《深圳三地一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979 证券简称:三地一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深圳三地一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深圳三地一芯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三地一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深圳三地一芯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三地 一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
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审计过程执行到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深圳三地一芯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三 地一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不
可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部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执行;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 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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