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关于常州中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常州中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常州中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客户与销售收入。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1)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3.77%、96.43%和99.53%,对客户 A 及其关联方、客户 C 销售占比存在超过在 50%的情况。(2)公司 MVR 成套装备属于定制化产品,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3)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江苏省中瑞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瑞”)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 ( 4 )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5.17%、56.26%和45.34%,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基本信息、历史合作情况及时长、合同签订周期、是否存在隐性关联关系、获取销售订单方式、是否签署框架协议、设备使用周期、下游需
求情况等,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为一次性购买的订单合同,是否存在丧失主要客户的重大风险;结合公司执行中合同、期后订单、期后业绩、期后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公司拓展客户的具体举措及降低客户集中度的有效性。(2)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进一步说明针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息披露豁免的原因及合理性,理由是否充分。(3)说明公司和客户在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客户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中的具体作用、执行的流程与程序、控制权的归属情况,不同产品、项目和客户是否标准保持一致。(4)以列表形式说明报告期各期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名称、获取方式、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周期、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相关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项目毛利率等,各年度项目实施周期、验收周期存在差异的原因,各期末已完工但未验收的项目情况及原因。(5)列示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情况,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人为控制安装进度、验收情况从而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6)结合公司战略规划、销售计划,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真实性,境外销售规模未来是否稳定;结合公司境外具体项目工艺、蒸发过滤标准、产品定价、客户情况等,说明公司境外销
售毛利率高于内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说明境外收入与报关收入、出口退税、运保费的匹配性。(7)说明合同负债持续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与订单数量、合同规模、付款进度的匹配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补充披露合同负债账龄情况,说明合同负债是否与具体的合同相对应,根据期后履约进度,说明是否长时间未确认收入、利用合同负债调节利润、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8)结合市场价格、第三方销售价格、江苏中瑞提供的相关设备或服务价格等,进一步量化说明公司与江苏中瑞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报告期后是否进行交易。(9)按照节能蒸发成套装备、节能冷冻成套装备、节能精馏成套装备三大类补充披露报告各期收入及占比、成本、毛利率;结合设备型号、工艺、能耗节约比例等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毛利率显著高于乔发科技等可比公司的原因,说明相比于可比公司主要支持公司毛利较高的技术优势与核心竞争力,毛利率较高是否具有真实性、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因行业竞争导致未来毛利下滑的可能性;说明公司“配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且2023年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客户和收入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说明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例、总体走访情况及比例、收入截止性测试比例等,单独说明境外销售的核查程序、比例及
结论。(3)对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核查事项(2)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采购及存货。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 80%以上为直接材料成本。(2)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内容变动较为频繁。(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538.78 万元、19,215.22 万元和 13,348.54万元,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
请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