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969 证券简称:嘉拓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终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初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4 月经公
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激励计划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超鸿”)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授予合计 470 万股激励份额(每份激励份额对应一股公司股份,亦称“激励股份”),占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5176%,其中存在业绩考核指标相关限售条件的激励股份计 111.62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 元/股。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激励计划设置了覆
盖东莞超鸿 2023 年至 2025 年度中单个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若单年考核业绩指标未达标可递延至考核期结束。
三、 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预计东莞超鸿截止 2025 年度无法完成规定
公告编号:2025-027
的 2023 年至 2025 年的单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和三个年度累计业绩考核指标,已不具备继续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决定部分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对于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份额,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激励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本次终止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员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办法》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已授予权益的转让安排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事项后,存在业绩考核指标相关限售条件的激励股份计 111.625 万股,将全部转让予公司董事长陈卫先生。根据公司《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出现终止本计划的情形时,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将其原持有的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售激励份额,转让予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指定人员。
五、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转让员工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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