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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5:31:14 股吧网页版
嘉拓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874969 证券简称:嘉拓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
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为应坚持诚信、勤勉、尽职和自律、合法、合规的原则,并按规定与公司签订任职合同。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行为应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第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作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应提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十条 董事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应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正确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审议权和表决权。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第十一条 董事和独立董事具有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保证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应及时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料,包括定期资料、专项资料以及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料文件,公司经理层及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上述资料信息的提供。

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赋予的职权对公司实行管理。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具体职权为: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方案,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上述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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