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4967 证券简称:东晓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主要如下: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有关机构/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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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处罚/决定;
5、在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
式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本人将切实履行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如果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
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人应承担责任,本公司/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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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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