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874967 证券简称:东晓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权限、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其法律责任等事宜。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岗位,为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总经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七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总经理1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设常务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并对其负责;设财务负责人1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财务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资金往来的规范性。
第八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需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常务副总经理不能行使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1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
(九)决定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总经理应列席会议。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其授权范围。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第十四条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因紧急情况或者董事会要求时,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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