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4966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确认的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 1 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该条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该条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应当解聘总经理:
(一)任期届满又未续聘;
(二)总经理自动辞职,并经董事会批准的;
(三)发现或出现不符合总经理任职条件情况的;
(四)不能继续履行总经理职务的;
(五)董事会决定提前解聘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不得任意解聘,在出现上条情况需要提前解聘总经理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解聘总经理。
第十条 经理层人员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经理层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和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经理层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处于危难、紧急、重大变故或较大不利状态时,总经理不得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和经理层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经理层人员的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十五条 总经理辞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承担经济责任,包括违约金与赔偿金。
本条所指重大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总经理辞职后将在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体)就职或协助工作的;
(二)总经理辞职后将到与公司业务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体)就职或协助工作的;
(三)公司处在非常时期,总经理的辞职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的; (四)总经理负责的公司重大科研或经营项目正在进行之中,总经理的辞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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