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74966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
暨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11 月 6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8.80%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柳继凤书面提交的《关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议案一:《关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5 元/股(权益分派除权后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5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编制的《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议案二:《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特作出如下约定: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对在册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议案三:《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需要,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000,000 股,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注册资本最多将增加至 19,584.2748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最多将增加至 19,584.2748 万股。
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就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结合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与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方磋商、拟定、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委托协议;
4、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上报监管机构审核备案;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审核过程中与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反馈意见回复等事宜,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5、如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