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74966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309 国道正义街西 200 米路北沃土种
业 708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柳继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
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5 元/股(权益分派除权后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5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编制的《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因董事柳继凤、杨庆申、赵志敏、朱力强、张磊、张静波为本次定向发行的潜在发行对象,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特作出如下约定: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对在册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因董事柳继凤、杨庆申、赵志敏、朱力强、张磊、张静波为本次定向发行的潜在发行对象,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需要,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注册资本最多将增加至 19,584.2748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最多将增加至 19,584.2748 万股。
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就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结合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与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方磋商、拟定、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