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74947 证券简称:雅迅智联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规范运作,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可以包括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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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评估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经营计划、执行流程;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事项至少提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会议审议事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召开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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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会议审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战略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三条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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