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947 证券简称:雅迅智联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公告编号:2026-016
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五)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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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六)《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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