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874947 证券简称:雅迅智联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经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 核准,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并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并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 表人,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董事会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 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 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票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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