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上海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上海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普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拟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该事宜已经得到先普科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主办券商”)与公司签署了《上海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成立了先普科技推荐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对先普科技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主办券商对先普科技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了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或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公司权益或在公司任职的情形。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泰海通成立了先普科技推荐挂牌项目小组,根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先普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以及部分员工,并同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业务合同、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主办券商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一)一次立项
2025 年 4 月 2 日,项目小组对先普科技进行尽职调查后向国泰海通投资银
行业务委员会质控部(以下简称“质控部”)提交了一次立项申请材料。质控部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立项会议,6 名评审委员参会并投票表决,其中 6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投行事业部立项评审管理办法》,项目立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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