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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主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杨玉国、孙昭伟、王元灏、江懿涵、杨莹、尤文博、王乔,其中保荐代表人杨玉国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报告的辅导期为2025年7 月11 日至本辅导工作报告签署日。辅导方式主要包括组织自学、座谈交流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进行相关业务、法律及财务等方面的尽职
调查。

2、规范运行

辅导工作小组对企业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辅导对象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认识,密切关注公司对前期规范运作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并给予合规方面的相关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规范问题。

辅导小组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

3、持续关注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发行人所在行业动向、查阅调研相关研究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积极沟通。

4、新三板挂牌申报

辅导工作小组不断细化、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及申报文件,撰写问询回复,推进辅导对象新三板挂牌工作。辅导对象已于 9月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项问题讨论会等方式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及尽职调查中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辅导对象的创始股东与其他投资方签署的原股东协议中
约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未能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
行,则创始股东存在回购义务。该时间较为临近,如创始股东履行回购义务,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可能发生一定变化。

2、辅导对象存在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和大客户依赖问题,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辅导对象已积极采取了包括加大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力度、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等措施,并在积极实施中。

3、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成长性情况。针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细分赛道的竞争情况、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研项目/产品未来盈利能力、下游市场供需情况等持续跟踪了解,与公司讨论分析公司业务未来成长性情况,并给予建设性建议。

4、加强证券知识培训,加强关键人员法律法规意识。针对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辅导工作小组定期组织证券市场相关知识专题培训,结合监管机构最新政策等,对公司前述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加强公司董监高等关键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5、监控风险管理机制运行情况。辅导工作小组指导辅导对象改进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并监控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原股东协议涉及对赌触发时间较为临近问题

创始股东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与公司其他所有股东签署了
《关于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回购事件
触发条件修改为“合资公司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内未能完
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对原先的时点进行了展期。

2、关联交易及大客户依赖

目前,辅导对象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大客户依赖问题等尚未完全解决,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与大客户合作情况,协助辅导对象推进各项改进措施的落实和开展。

3、海外业务开展情况

辅导对象业务范围覆盖海外市场,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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